异端系列

难於和基督教复合的「天主教」

张逸萍 

 

初期教会饱受迫害,但约在主后三百年,罗马皇帝君士坦丁(Constantine)改信基督教,于是颁布命令,承认基督教。一夜之间,教会进入一个新时代,从一个被残害的地下组织,变成皇帝的宗教信仰,这当然带来很大的转变。 

可惜,教会开始和世俗统治者结合,教皇制度和整个天主教的阶级开始出现。不但如此,她的信仰也慢慢转变,加上新的教义。例如 :431年开始敬拜圣母马利亚;1854年才有马利亚无原罪的讲法;在1950年宣布马利亚升天。[1] 

十六世纪,天主教为了回应更正教的改教运动,召开了天特会议(Council of Trent),发表他们的信条,澄清天主教和基督教信仰的不同。简而言之,天主教表示,信徒必须相信接受下列信仰 :(1)教会是解释圣经的最高权威;(2)神透过七件圣事赐人恩宠(天主教惯称恩典为恩宠);(3)耶稣以物质方式存在于弥撤的圣体中;(4)炼狱;(5)崇拜圣母和其他圣人;(6)大赦;(7)罗马教皇和罗马教庭。若然不信,该受咒诅。[2] 

第二次梵蒂冈会议(Vatican II,简称梵二,1962-65)把天主教带进一个新的阶段,天主教会因而编辑《天主教教理》(Catechism of the Catholic Church,下面简称《教理》),反映天主教会的现代化。但一般基督徒评论,天主教的信仰并没有改变,只是做法改变了。天特会议所强调的几点,仍然可以在《教理》中看见。 

信仰权威 

表面上天主教虽然相信圣经,但事实上,她在圣经以外另有权威,就是: 

1)教会训导(magisterium——意指罗马教庭拥有教诲权,信徒有责任去接受。天主教宣称:教会是圣经的母亲,圣经由教会产生,有教会,才有圣经,所以她是唯一解释圣经的权威。 

2)传统和圣经——天主教认为,除了圣经之外,上帝不断地给教会启示,圣灵帮助教会慢慢明白真理,所以,圣经和传统(tradition,或作圣传,如圣母无原罪、教皇无误、炼狱等等)同样重要。 

3)次经——天主教圣经比基督教圣经,在旧约部分多了几卷书。这几本书是从《七十士译本》(Septuagint)中挑选的。这些书卷在旧约正典成立的时候,不为犹太人接纳。天主教在马丁路德改教运动时才接纳这些次经,让人无法不怀疑其动机何在。 

4)私人启示——包括一些信徒所得到的预言和异象,例如有人在花蒂玛(Fatima)看见马利亚出现等。 

基督教相信全本圣经,六十六卷,是基督教信仰唯一的权威,而且不能有任何权威在它之上,它也不能与其他权威共存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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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可否认,天主教和更正教仍有很多相同的信仰,例如:上帝乃三位一体、基督神性、道成肉身、基督是救赎主、死后身体复活等等。所以,下面只讨论两者信仰不同的地方。[3] 

天主教和更正教信仰不同之处,多涉及救恩观,其次是教会系统: 

七件圣事(Sacraments 

1)圣洗 (Baptism——洗礼可以叫人从罪恶中获得解放,重生为天主的儿女,成为基督的肢体,与其他圣徒合一。 

2)坚振(Confirmation——此仪式是为了叫那些受了洗的人更得力量,与基督更紧密地连系。 

3)圣体(Holy Eucharist——这就是更正教徒所讲的擘饼。天主教徒相信基督藉此圣礼临现于圣事的饼和酒中,此外,领圣体可以加强信徒与基督的契合,增加恩宠,除去小罪,免陷大罪。 

4)忏悔(Penance——人经过圣洗,得了新生命,但因人有私欲邪情,难免犯罪,所以他们需要向神父告解(confession)忏悔。 

5)傅油Anointing the sick——这是为病人或临终病人所举行的仪式,希望病人获得医治。 

6)圣秩(Holy order——以按手和祝圣祷词的仪式按立圣职如主教、司铎、执事三个职位。 

7)婚姻 ——在典礼中祝福新人,并祈求上帝藉著圣礼赐予恩宠,巩固婚姻。 

其实上边七个仪式也是基督徒所用的:基督徒也受洗;那些为婴儿施洗的教会也会为青少年举行坚振礼;基督徒也有擘饼圣礼;虽然基督徒不会向神父(或牧师)告解忏悔,但悔罪和请求牧长辅导也是常有的;傅油亦非罕有的事;至于神职人员被按立和在教会中举行婚礼,更是常见。 

天主教这七件圣事可能比较多繁文缛节,但是,基督教和天主教最大的不同不在仪式,而是仪式的意义。基督教认为仪式本身不能为人带来祝福或恩典,仪式所代表的事情才有意义。例如,浸礼只是代表人归入基督,但它本身不能除罪,也不能叫人重生,所以还未重生得救的人参加浸礼是没有意义的。但是,天主教相信,圣洗可以除罪,人必须接受圣洗,才能重生得救。因为圣礼是神赐恩宠的渠道,所以圣礼本身带有能力,天主教徒必须以信心接受。 

炼狱(Purgatory 

天主教认为,那些在天主恩宠中死去的人,如果还未完全净化,他们虽然确定得救,但仍需经历炼净,然后才能上天堂。他们所根据的经文来自次经(《玛加伯下》十二43-45)。此外,天主教徒亦以他们所得的异像来支持这个信念。 

关于炼狱,首先,天主教所提出的证据不足,因为《玛加伯》是次经,权威不及圣经正典,而且此经文并非正面支持炼狱,阅读的人需要加上自己的想象才成。至于异象,根本不能作为任何教义的基础。 

炼狱的观念,无疑暗示救恩须靠自己的功劳,或至少有一部分是自己的功劳,因为人可以赎自己的罪。但圣经清楚地说,救恩完全是神的恩典:「你们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,这并不是出于自己,乃是 神所赐的。也不是出于行为,免得有人自夸。」(弗二 8-9)而且圣经告诉我们,信徒死后,马上会到神面前:「我们……愿意离开身体与主同住。」(林后五 8)从没有提到人死后会面对暂时的刑罚。 

大赦(Indulgence 

天主教相信,人与天主和好之后,有一些过犯会带来暂时的刑罚,但有些人所剩余的圣德可以转让给他人,叫他人受益。教会将诸圣人的功绩储存在「补赎宝库」(treasury of the church,或作功德库)中,教会有权分施所积累的功绩,赦免其他人的「暂罚」。 

 这观念明显有错,因为它暗示,我们可以互相赎罪。但圣经说:「一个也无法救赎自己的弟兄,也不能替他将赎价给神」(诗四九7)。 

变质说(Transubstantiation 

当天主教徒说,圣体圣礼中的饼和酒变成基督的身体的时候,他们并不是使用一种喻意式的讲法。他们乃实在相信,今日的饼酒会变成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同一个身体。他们所用的支持经文是:「耶稣拿起饼来……这是我的身体。又拿起杯来……这是我立约的血。」(太廿六26-28)等经文。 

但当耶稣设立擘饼圣礼的时候, 说:「你们也应当如此行,为的是记念我。」(路廿二19)「纪念」的意思乃回想一件已经过去的事情,如果这件事情仍然在进行中,就不能叫做「纪念」。所以我们相信,当耶稣说:「这是我的身体……是我立约的血。」 是寓意式的,因为耶稣常在四福音中使用比喻来阐明真理。例如, 说:「我就是门」(约十9)或「我是世界的光」(约八12)。 

最重要的是:天主教不明白耶稣的救赎已经完成了,所以,他们还需要耶稣继续地钉在十字架上,但圣经说:「基督既然一次被献,担当了多人的罪」(来九28),即是说,基督献上自己,只需一次就足够了、完成了。 

概括天主教救恩观 

总而言之,天主教认为得到救恩的正常办法是——信靠基督,受圣洗,要有好行为,如果犯罪,则藉圣事或其他途径补赎,死后有炼狱,继续炼净,然后才得上天堂。 

他们的「好行为」并不止于圣洁生活,也包括参与各项圣礼。其次,在基督之外,还有一些赦罪的途径,例如大赦和向神父告解、向马利亚和圣人祷告、背诵玫瑰经等,都有功劳,可助人除罪。最后,当天主教徒死后,他们还会进到炼狱去为自己的罪受苦。 

所以,天主教就和当日加拉太书中那些主张守律法和割礼的犹太人一样,他们并不反对救恩来自基督,不过,他们觉得光是信耶稣不足够,还需要加添一些其他事情。 

天主教常常批评更正教只强调「因信称义」,而不知道人需要有好行为。事实上,我们并不忽略行为。基督教相信基督的救恩足以叫人得救(可以上天堂,不必下地狱),叫人在神面前称义,但当人重生得救之后,就应该有好行为。关于这方面,经文甚多,例如:以弗所书二章 8-9 节讲到因信称义,跟著第十节就告诉我们,既然得救,就要有好行为:「我们原是他的工作,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,为要叫我们行善,就是 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。」(弗二10)又如:「既然蒙召,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。」(弗四1)所以,好行为是应该的,但它是救恩的果效,不是原因。 

结论是,天主教的救恩观有两大问题:(1)不明白基督救恩完全;(2)混淆了称义和成圣。 

教会系统 

天主教除了救恩观和更正教有异之外,她的教会系统也是我们所难以附和的。 

(一)彼得和教皇 

天主教认为,彼得乃使徒的领袖,所以天主教觉得教皇和彼得的权威一脉相承。他们的主要经文根据是:「你是彼得,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……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,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,在天上也要捆绑……」(太十六 13-19 

基督徒对这段经文有不同解释。有说,彼得的名字是小石的意思,基督才是盘石,所以耶稣是指,教会建造在 身上;亦有说,彼得在此代表十二使徒。诚然,教会「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,有基督耶稣自己为房角石。」(弗二 20)可见使徒在教会里面实在是有特殊地位,但最重要的是基督自己。但是,关键在于,即使耶稣果真在这段经文中赐给彼得(或十二使徒)特殊地位和权威, 没有说这是可以传下去的。 

(二)马利亚的地位 

天主教认表示,马利亚是「人类的母亲、基督徒的母亲(圣母)、好像新夏娃、始胎无染原罪、身灵光荣升天、襄助救赎者、德行的模范、卒世童贞」,被擢升为「天上母后」(Queen of Heaven),所以他们对圣母敬礼。[4] 

我们很容易看见天主教对马利亚的观念有几个问题:(1)无原罪——但圣经只说,耶稣没有罪(见林后五21),却从没有提及其他人没有罪。(2)卒世童贞——圣经不单没有这样的教导,反之,更有相反的经文,例如:「许多人…告诉他说,看哪,你母亲、和你弟兄、在外边找你。耶稣回答说…凡遵行 神旨意的人,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。」(可三31-35)可见耶稣有兄弟,而耶稣并没有抬举他的母亲。(3)身灵升天——这是一个没有圣经根据的教导,而且是晚期(1950)的天主教教义。(4)人类母亲——又是一个完全没有圣经根据,只有靠天主教传统才能成立的教义。(5)代求者和救恩的襄助者——唯有基督为人成就救恩,人可以直接来到神面前向 祈求(来四16)。(6)配受敬拜——圣经禁止我们向人祈祷或跪拜。 

(三)圣人和偶像 

天主教中那些有特别善行的人死后,当地的人必须推荐他,教庭才开始调查是否属实,是否值得表扬,而且必须有神迹发生的见证,就是有人向候封者祈祷,得到超自然的治愈,然后候封者才能获「封圣」(Canonization),正式成为天主教圣人之一。 

这些做法无疑是将人高举,天主教徒甚至跪拜圣母和各圣人的像。圣经却教导我们:「当拜主你的 神,单要事奉他。」(太四10)。再者,我们「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」(出廿4)。天主教徒却辩卫说:十诫所禁止的偶像是指异教的偶像,不是指耶稣、圣母、圣人们的像。 

更正教和天主教的复合运动 

最近天主教和基督教中有一些人提倡复合。复合运动中,主要有1983年 「基督教信义宗和天主教会对话」(Lutheran-Catholic Dialogue)和 1994年的「福音派与天主教联合」(Evangelicals and Catholics Together)两组会议,他们都发表了声明。 

「基督教信义宗和天主教会对话」[5] 会议曾花了很多功夫去研究彼此对称义的观念,因为这一点是十五世纪改教运动时最大的争论点。根据这个对话,表面上似乎彼此都同意,救恩只有来自耶稣的救赎,有罪的人要成为义人,只能凭信心接受救恩。但是天主教仍然坚持,圣洗圣事是人获得救恩的途径;而且,人信主之后的罪,亦是靠天主教教会的圣事才能解决。 

的确,天主教从来没有否认救恩,但他们在救恩之外仍然加上了圣事。除非接受圣事,他们的「因信称义」也是无法实现的。所以,恐怕所谓「共识」,只不过是烟幕吧了。 

「福音派与天主教联合」[6] 宣言包括几点:彼此的信仰实在有很多相同的地方,例如:都相信耶稣是救主;都相信基督徒应该根据圣经而生活;彼此也能合作传福音;为社会道德、社会正义、人类幸福共同努力。但两者之间实在有相当的分歧,例如:谁是解释圣经的权威;圣事是恩典的象征,还是恩典的源头。在这几方面,双方仍须继续讨论,寻找答案。 

所以,这个宣言实在是言之无物。 

结论 

保罗说:「无论是我们,是天上来的使者,若传福音给你们,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,他就应当被咒诅。我们已经说了,现在又说,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,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,他就应当被咒诅。」(加一 8-9)在此,保罗强调说,若任何人,包括保罗本人,传另一个福音,是不能接受的。今天,天主教在圣经上加上自己的权威和传统,她所教导的救恩是一个靠行为、靠教会圣礼的救恩。所以,这是不能接受的。 

 



[1] John Ankerberg & John Weldon, Protestants and Catholics: Do They Now Agree? (Eugene, OR: Harvest House 1995), p. 258-260.[2] John H. Leith, Creeds of the Churches: A Reader in Christian Doctrine from the Bible to the Present, 3rd ed. (Atlanta: John Knox Press, 1982), p.440-442.[3]本文对天主教神学的讨论,乃根据《天主教教理》(香港公教真理学会,1996)。[4]天主教中文《圣经》附录。[5] 《香港公教报》291229132914期。http://www.cathlinks.org/j-just.html [6] Evangelicals & Catholics Together, http://www.firstthings.com/ftissues/ft9405/mission.html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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