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誰喜歡地獄永刑?

(刊登於《傳書》20072月)

張逸萍

「叮噹」,開門見到的是兩位耶和華見證人的傳教士,要向我傳講他們的「福音」。心想,你們真是找對人了,我在神學院教的是異端研究,這正好是我大展拳腳的機會... ...

我翻開啟示錄,和她們談他們神學思想中的「十四萬四千」,指出這數字說的應是猶太人,而不是他們所說的「一群特別高等的新約信徒」,然後又引經文指出身體死後靈魂仍會存在... ...當她們漸覺已處下風時,終於吐出心底所想:「難道你還相信有地獄永刑?」原來二人本是在傳統教會聚會的基督徒,因無法忍受「地獄永刑」的教義,才轉到「耶證」去的。

耶證神學認為:人死後靈魂便會消滅,只有十四萬四千特別幸運的人,可以靈體復活,和耶穌一樣住在天上,將來管理世界;其餘的則復活獲得重造的肉體,住在地上的樂園,到千禧年後才再面對考驗,得勝的可永居地球樂土,失敗的靈魂就被永遠消滅,因此,並沒有「地獄永刑」之事,這是他們神學思想的中心。

很多人認為,耶證奠基人羅素就因從小厭惡地獄永刑的思想,所以才會如此曲解聖經。

事實上,耶證不是當今唯一反對有地獄永刑的異端。摩門教就認為天堂有三層,其信徒可登「高級國度」,不接受摩門教的好人則住在「中級國度」,而不接受摩門教的壞人就只能進入「低級國度」。不過,這三層「天堂」都是十分美好的,只有極少數人和撒但才會落入相當於聖經中的地獄的「外層黑暗」之地。總之,基本上人人都可上天堂,沒有人下地獄。

至於某些東方宗教,則因相信輪迴而不信有地獄永刑。雖則其輪迴觀有些不同,如印度教相信人有靈魂,佛教卻說沒有,但大體上都相信人死後會投胎以肉體再到世上,而這來生的遭遇,需視乎今生所積聚的因果業力:為善者可以再得為人,甚至為神仙;為惡者就被罰為畜牲,做豬做牛;但當因果業力抵消後,便又可晉升為人了。亦即是說:各人須自贖己罪。佛教雖也有地獄之說,但卻不是永遠的。

新紀元運動也相信輪迴,但不信人會變畜牲,也不同意罪惡、業力、報應等事,他們認為輪迴只會叫人進步,因此,並沒有地獄永刑。

我最後告訴兩位耶證訪客:「我也希望沒有地獄永刑,但聖經清楚地講到有。」結果她們聽不進去,掩著耳朵離開。朋友,沒人會喜歡地獄永刑的,但與其製造一套沒有永刑的神學思想,逃避現實,自己欺騙自己,倒不如來到主耶穌跟前,接受祂為我們預備的救恩,豈不更好?約翰福音三章16、18節說: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祂的,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... ...信祂的人,不被定罪;不信的人,罪已經定了。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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