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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的爱是否无条件?

(改编自《传书》20088-9月)

张逸萍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基督徒常说「神的爱是无条件的。」请问「无条件的爱」一词来自圣经何书?何章?何节?如果你不知道,那就对了,因为这是心理学家弗罗姆(Eric Fromm)的理论,并非圣经的观念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有基督徒表示,「三位一体」虽不在圣经中,却是基督教信仰,甚至被列在重要信条中,「无条件的爱」也一样。让我解释,圣经中有地方显示只有一个神,但也有经文显示神是三位,所以「三位一体」是协调了很多经文之后的唯一结论(请参考系统神学书籍。)另一方面,「无条件的爱」没有经文根据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的确,神不是因为我们有可爱的地方才拯救我们:「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,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。」(罗五8)「主为我们舍命,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。」(约壹三16)这就是神无条件的爱!不过,严格而言,神的爱是有条件的。只是,自己付上了那必须的条件,所以,对我们来说,好像无条件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如果神的爱是绝对没有条件,会对邪恶视若无睹,打开天堂门,说:「都进来吧。」《今日基督教》(Christianity Today)曾有一篇文章讨论这个问题,作者说「神的爱是有条件的... ... 如果神的爱好像心理学家罗杰斯(Carl Rogers)说的『无条件尊重』那样,会原谅任何人、任何事,那么,就不必有十字架了。」所以作者称今天教会所讲的无条件的爱为「廉价的恩典」。[1]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又有基督徒反驳说:上帝「叫日头照好人、也照歹人、降雨给义人、也给不义的人。」(太五48)就是无条件之爱的经文根据。可是,神学家称这个为「普通恩典」(Common Grace),就是说,上帝对整个人类都存著善意,但却不是对属之民的「永远的爱」(耶三十一3)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那么「神爱世人,甚至将他的独生子……」(约三16)呢?不是说爱所有人类吗?这正是让我们思想的机会,圣经继续说:「信他的人,不被定罪;不信的人,罪已经定了。」(约三18)「信子的人有永生;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,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。」(约三36)无条件的爱?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事实上,还有很多类似的经文,例如:「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,这人就是爱我的;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,我也要爱他。」(约十四21)任何对圣经稍有认识的基督徒,都可以举一反三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说到底,罪是必须对付的。神爱我们,所以钉在十字架上,为我们解决罪的问题。我们得到救恩之后, 要求我们长进,生活圣洁。圣经说「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,因我们想,一人既替众人死,众人就都死了;并且他替众人死,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为自己活,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。」(林后五14-15)「你们得救是本乎恩、也因著信。这并不是出于自己,乃是神所赐的;也不是出于行为,免得有人自夸。我们原是他的工作,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,为要叫我们行善,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。」(弗二8-10

        基督徒犯罪时,神不会说「无所谓,无所谓,反正我无条件爱你。」上帝不是糊里糊涂的烂好人。天父爱我们,所以 不但有要求,甚至会管教。圣经说「万灵的父管教我们,是要我们得益处,使我们在他的圣洁上有分。」(来十二10)试想,天父若不管教我们,父母若不约束孩子,结果将会如何?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所以,虽然救恩是白白的,但神的爱并非不设规则、无批判、没有要求、不分辨善恶的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另一方面,「无条件的爱」是嬉皮士和新纪元人物的口号。举个例,有一系列的中文新纪元书藉表示:「新纪元倡导『无条件的爱』,是基于我们的『神性』……像阳光一般地普照,无条件、无要求、无批判……『无条件的爱』简单的讲,可说是to be and let be。」[2]  换言之,就是你好我好、不拘善恶、一视同仁、一概接纳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这样的观念怎么可以带到教会来形容圣洁的上帝之爱呢?神学家路希杜尼(Rushdoony)说:无条件的爱暗示不分辨对错、好坏、敌友。「那些宣传『无条件的爱』的人是想要属神的人松懈,好叫邪恶得胜。」[3]  的确如此,今天教会大概是受流行心理学的影响,只偏重无条件的爱,以至常忽略上帝圣洁的一面。举个例,基督徒心理学家艾伦斯(Harold Ellens)表示:「神不会审判我们黑暗的一面。虽然我们糟透了,但因 的恩典,仍非常敬重我们 ……上帝的工作是医治,不是判罪。」[4] 『圣洁』快将成为一个历史名词!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虽然不是每一个基督徒都和艾伦斯一样『先进』,但信徒若不谨慎,很容易受到负面影响。举个例说心理学家劝我们要无条件爱自己的孩子,此事正好作为例子,让我们思想──我们爱孩子,是否等于不设规则、无批判、没有要求呢?已故的寇世远监督一次在讲道中提到「我有几个孩子,我很爱他们,但会要求他们用功读书,爱主事奉主。不然的话,我就不喜欢,但我仍然会爱他的。」这样才合圣经,又合常理,爱不等于没有规范!「管教原是众子所共受的,你们若不受管教,就是私子,不是儿子了。」(来十二8)管教孩子是爱的表现,没有要求就是憎恨你的孩子「不忍用杖打儿子的,是恨恶他;疼爱儿子的,随时管教。」(箴十三24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最后,还有一些头脑比较简单的基督徒,不习惯逻辑思考,所以不耐烦地说:既然人人都同意神的爱是没有条件的,甚至乡下老妇都知道,何必搞得这样复杂?可是,这正是问题,我们不应该混淆教会中的流行话和圣经真理,流行不等于合圣经。世俗理论有时听来动人,甚至看来合乎圣经,却是差之毫厘,谬以千里。我不怪责这些知识水平不高的信徒,只希望那些站在讲台上负责教导的人警惕,免得误导一般信徒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上帝的爱,比弗罗姆「无条件的爱」更有意义、更高明、更优胜!的确,「这爱是过于人所能测度的。」(弗三19)更不是一些无神论者学者,凭著有罪的心灵可以揣摩而得的。

 

 

参考资料:

鲍力生等著,张逸萍译,《破除人生百忧》(真生命辅导传道会),页36-46

Biblical Discernment Ministries, “Unconditional Love and Acceptance?” https://truthaccordingtoscripture.com/documents/articles/conditional-love.php?cmtx_page=1

Dan R. Smedra, “Is Today's Unconditional Love Really Biblical?”( http://withchrist.org/unconditional.htm)


 

 



[1] Howard A. Synder,“ Is God's Love Unconditional?” Christianity Today, July 17, 1995, p. 30. [2] Richard Bach 著,王石珍译,梦幻飞行》(台北:方智出版公司,民国84年),王季庆总序,p. 7 [3] Rousas J. Rushdoony, Roots of Reconstruction (Vallecito, CA: Ross House Books, 1991), p. 625-26.  (quoted in Eric Rauch “The Fallacy of Unconditional Love” http://www.americanvision.org/article/the-fallacy-of-unconditional-love/) [4] Harold Ellens, “Sin and Sickness: The Nature of Human Failure,” in Counseling and the Human Predicament: A Study of Sin, Guilt, and Forgiveness, eds. Leroy Aden and David Benner (Grand Rapids, MI: Baker Book House, 1989), p. 62.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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